張鈞甯進入婚姻:先找到對的人

張鈞甯因《VOGUE》雜誌之邀到紐約一間酒吧拍攝,忙碌一天的拍攝結束後,她留下來看劇,隔天一早6點,她跟閨蜜陳意涵約好要一起跑中央公園,好像有用不完的體力,她笑說:「因為我覺得每件事情都很好玩,每件事情我都想要做啊,我就是個貪心鬼。」

提到今年最特別的一件事情,她說是小姪女百百出生,這也讓她認真思考未來家庭和孩子的事。「那種感覺還蠻奇怪的,因為我姊姊以前是一個沒有要生孩子、沒有要家庭的人,如今不但結了婚,還有了孩子。姊姊說常常早上起床後她會突然有種幸福感,那種幸福感是心裡很奇怪的一個滿足,說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感受到跟她一樣的幸福」,讓她感受到生命的奇妙。

她說,三十歲之前的她,或許是會有比較重的得失心,然而過了三十歲之後,也不知道為什麼的,變得比較任性,可以越來越自在的做自己,然後越來越好奇自己的可能性,渴望用各種各樣的方式,去看見不一樣的自己。雖然覺得自己也應該要體驗這樣的人生經歷,但張鈞甯說:「選擇愛或不愛,要或不要,其實就跟你選擇工作是一樣的,這中間所有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扛,而既然只能自己扛,我想聽自己心裡的聲音。因為應該要經歷,或是在遇到一個對的人後,真心想要跟他有個孩子,是兩種心情。我覺得,我首先要先遇到一個對的人吧。」

「我慢慢越來越相信,所有事情都是最好的安排,如果你不相信,就不會去爭取,就不會有機會得到,所以相信是得到的第一步,但相信之後,還得要有好大好大的努力。於是每當遇到一些讓我難受的事情時,我就會不斷的告訴自己,你得往後走才會知道生命要給你的考驗是什麼。當你的心受傷時,你應該要先去看本質,到底哪裡出了錯。然後,你不是告訴自己要勇敢、要堅強,而是要告訴自己,可以放下了,放下了,才可以過。所以,你自己得扛過,不能在那個當下放棄,不管是對生命的追求、工作的追求,或者愛情的追求等等,因為一旦放棄,你就看不到最好的安排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