蔣偉文掉皮夾變公訴罪 想私了也沒辦法!

蔣偉文上個月28日晚上6點半在桃園南崁不慎將口袋中的皮夾掉在地上,皮夾內包括現金7千多元、身分證以及信用卡等證件,今(3日)受訪時表示,事情發生當下有先打電話給老婆,老婆建議他去調閱監視器,結果在南崁某牙醫診所有調閱到監視畫面,「畫面清晰拍到他皮夾掉在地上,一分鐘不到的時間迅速被一位中年婦人撿走,並放到自己口袋裡。」看完監視器後深覺皮夾不太可能找回,但由於裡面有很多政見,所以才到轄區派出所報案。
經過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找到該婦人,婦人跟警方說,撿到皮夾當下本想送到派出所,因為在忙沒空拿去,卻沒想到放了3天還沒送到派出所警察就找上門。他表示,原本想要跟婦人私了,因為婦人撿到皮夾沒有在第一時間送到派出所,此舉已構成公訴罪,所以想私了也沒有辦法,但他也說這件事情剛好給小朋友一個機會教育,「在地上撿到東西千萬不能佔為私有。」
 
蔣偉文表示,當天原本沒打算要報警,因為警察平常那沒多是情要忙,不想為了一個皮夾而麻煩警察,但由於皮夾裡有很多證件,所以老婆叫他還是得備案。他透露當天到派出所時,剛好有位媽媽帶著小孩也因為撿到皮夾送到派出所,警方要求婦人得做筆錄,當下婦人回應「我只想撿來就好」,蔣偉文看到也覺得「好人難為」,他認為,撿到東西送到派出所都得花約30分鐘時間做筆錄,除非要把事情扛下來,不然就不要撿,「否則像婦人撿到三天,結果現在變公訴罪,不但雙方要跑法院,所有證件也得重新辦過,一連串的事情真的是浪費太多社會資源。」而他也感謝皮夾掉的這幾天,太多善心人士以及警察的幫忙,才讓他找回皮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