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冰冰「我深感羞愧」 神隱123天首發聲為逃稅道歉

范冰冰。(取材微博)

范冰冰陰陽合同調查出爐,遭重罰超過40億元台幣,她稍早也在微博發表「致歉信」,坦言最近一段時間,「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、煎熬,進行了深刻的反思、反省,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、內疚,在這裡我跟大家誠懇道歉!」並表示對於稅務機關調查後,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,「我完全接受」,並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,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,籌措資金、補繳稅款、繳納罰款。

范冰冰公開致歉信。(取材微博)

范冰冰今年6月初被舉報陰陽合同,遭大陸有關當局查稅而神隱多時,《新華社》3日公布調查結果,確認范冰冰的確以拆分合同型式偷逃個人所得稅,並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,除了被追繳稅款2.55億元,加收滯納金0.33億元,加上逃稅的數倍罰款,共需補繳8.8億人民幣(約44億台幣)。

根據新華社報導,范冰冰在電影《大轟炸》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人民幣,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,其余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,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,合計730萬元。此外,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.48億元,其中偷逃稅款1.34億元。

由於范冰冰屬於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,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,因此偷稅的稅款、滯納金、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,於規定期限內繳納,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。超過規定期限不繳納稅款和滯納金、不接受行政處罰的,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。

●范冰冰致歉信全文:
最近一段時間,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、煎熬,進行了深刻的反思、反省,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、內疚,在這裡我向大家誠懇道歉!

長期以來,由於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、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,在影片《大轟炸》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現利用「拆分合同」等逃稅問題,我深感羞愧。這些天在配合稅務機關對我及我公司的稅務檢查中,我一直深刻反省:作為一個公眾人物,應該遵紀守法,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作用,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,喪失自我約束,放鬆管理,以致違法失守。在此,我誠懇地向社會、向愛護關心我的朋友,以及大眾,向國家稅務機關道歉。

對稅務機關調查後,依法做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,我完全接受,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,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,籌措資金、補繳稅款、繳納罰款。

我從小喜歡藝術,又趕上了影視業蓬勃發展的好時機,在諸多前輩的提攜和觀眾朋友的愛護下,加之自己的不斷努力,這才在演藝方面取得了一點成績。作為一個演員,我常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展示我國文化而自豪,並不遺餘力為此衝鋒。可以說,我每一點成績的取得,都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支持。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,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,就沒有范冰冰。

今天,我對自己的過錯深感惶恐不安!我辜負了國家對我的培養,辜負了社會對我的信任,也辜負了影迷對我的喜愛!在此,我再次向大家誠懇道歉!請大家原諒!

我相信,經過這次整頓,我會講規矩、遵秩序、重責任,在把好的作品獻給大家的同時,也要監督公司管理,守法經營,誠實守信,爭做富有文化內涵的好公司,為全社會傳播正能量!

再次向社會,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,向關愛我的朋友家人,真誠的說一句,對不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