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孫鵬、狄鶯之子孫安佐因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、槍械,被羈押240天,今凌晨被判「刑滿獲釋」,最快六周後可返台。擁有美國律師執照的律師侯慶辰表示,這對孫安佐來說,是一個非常好的判決結果,實際上已經不用被關,可以直接釋放。不過,雖然孫安佐在美國的官司落幕,但如孫安佐確定持有「槍械」,則涉犯3年以上的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,即使他是在境外犯罪,但未來遭遣返回台,仍須面臨台灣司法審判。
侯慶辰律師表示,孫安佐回台後是否還要面臨刑責的關鍵在於,當初在美國搜到的證據是只有子彈,還是真的有槍。如果只有子彈,屬輕罪,且因犯罪地在美國,這部分台灣司法沒有管轄權,但如果確定擁槍,就是重罪,就算犯罪地在美國,台灣司法單位也會主動偵查,這是屬於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。
他分析,台灣檢察官應該會主動偵辦,至少會傳喚,並依慣例循司法互助管道,向美方調閱此案卷宗資料及相關證據,確認他是否非法持有槍械,「最好的狀態就是他只有子彈,但回台後就完全沒事了」,而如果因為擁槍遭判刑,他在美國羈押服刑240天,將可折抵。
而孫安佐返台後,將前往基隆崇右影藝科技大學「隨班附讀」,該校公關室主任江育銓表示,只是先提供孫安佐一個正常的學習環境,他必須先通過測驗才能隨班附讀,取得高中同等學歷後,等到年滿22歲才能報考大學。這期間學校也會安排推廣校園安全、反暴力宣導的音樂舞台劇等公益活動讓孫安佐參加。且學校也會特別成立督導委員會,成員包括校內相關師長及他的父母,持續追蹤她的學習狀況。
該校表演藝術學院院長舒宗浩與孫鵬有30、40年交情,兩人是國光藝校的學長學弟關係,舒宗浩說,孫鵬10月打給他詢問兒子有機會回台灣,是否有入學管道,他表達由於已經過了大學報考時間無法正式就讀,因此變跟教育推廣研究中心研究出「隨班附讀」的管道,這沒有正式學籍、學分,最重要的是讓孫安佐回台後有一個扭轉形象的機會,一個自新重生的管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