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持著「培育電影人才、鼓勵新銳創作」的金穗獎,每年都持續扶植許多優秀的幕前、幕後主創人員,近年金馬獎、台北電影獎、電視金鐘獎等國內重要影視競賽,都不乏金穗獎創作者的身影。
例如第41屆金穗獎獲得一般作品最佳動畫、美術、聲音設計等三項大獎的《當 一個人》,亦分別獲得台北電影獎、金馬獎最佳動畫片獎項肯定;以《去年火車經過的時候》榮獲第21屆台北電影獎百萬首獎的黃邦銓導演,於第41屆金穗獎以另部短片《回程列車》獲得優等獎肯定;2018年的高雄電影節,張立約導演以《一起去天堂》榮獲台灣火球大獎的短片,更是第41屆金穗獎首獎作品。
基於時代環境變遷以及當前台灣影像創作趨勢,「第42屆金穗獎」為求更實質鼓勵短片工作者,經文化部影視局和國家電影中心召開多次諮詢會議,廣泛聽取蒐集影視專家學者、創作者之意見,在即將展開報名的,決定微幅調整「第42屆金穗獎」徵件須知相關條文內容。
首先就是「一般作品獎」、「學生作品獎」除了依循往例評選出劇情、紀錄、動畫、實驗等入圍影片外名單,首度增加最佳導演獎之獎項。另外原「一般作品獎」和「學生作品獎」之「個人單項表現獎」,合併設立「個人單項表現獎」共8名,獎勵包括演員、編劇、攝影、剪輯、美術等幕前幕後工作人員,同時放寬獲獎資格,除了中華民國國民外,凡是具備台灣居留身分證明的劇組人員,皆具備角逐上述獎項資格,希望鼓勵更多影像工作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