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名仍被告 遠東SOGO董座遭起訴

報導郭家崴
遠東SOGO百貨今年9月從太平洋SOGO更名,當時言明因前任經營者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對日本SOGO提起商標的法律訴訟,為避免爭議或侵權決定更換商標,言猶在耳,今(8日)卻傳出章民強控告SOGO董事長黃晴雯、總經理汪郭鼎松違反商標法提出告訴。
章民強16年前退出太平洋SOGO經營權後,對「太平洋PACIFIC」的商標中的「太平洋」3字被使用耿耿於懷,2014年曾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起商標評定;今年經法院判決日方敗訴確定,因由日方所登記的「太平洋SOGO」商標,與章家所登記「太平洋PACIFIC」商標近似,故撤銷日方「太平洋SOGO」商標登記;章並向黃晴雯及汪郭鼎松提出違反商標法告訴,台北地檢署昨認為SOGO違法使用太平洋商標,今予以起訴。
對此,SOGO發出聲明澄清,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,表示該公司「向來依法處理公司各營運事項,對本件遭起訴一事,難以理解。」認為是經合法授權使用日方合法登記的商標,並合法使用登記名稱做為對外標識,並無涉及違法,將續行聘請律師,進行後續法律程序,維護公司及同仁的合法權益。
遠東集團2002年入主太平洋SOGO,2012年新竹Big City遠東巨城購物中心開幕時首次出現遠東SOGO標誌,當時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曾說「更換成遠東SOGO,是遲早的事」,今年8月底SOGO通知合作廠商,店招、提袋、宣傳物都更改,9月起正式更名遠東SOGO。今年正值成立30周年,卻遇上這題多年來難解的習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