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送彈性工作模式引爭議 台灣共享經濟協會籲:法規過時需重新調整

台灣共享經濟協會回應稿。(翻攝台灣共享經濟協會)

昨(30日)下午勞動部公布了6家外送平台經檢查後,確定其與外送人員為「僱傭關係」,包括了次前一直聲明品牌與外送人員為「承攬關係」的Uber Eats、foodpanda及Lalamove的3大外送平台,不過其實早於24日當天,Uber Eats就與台灣共享經濟協會推出「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律公約」,因著新的經濟模式起飛,希望未來能與相關領域專家、學者、主管機關,持續積極建立對話、遵守政府法令規範。

針對昨天勞動部的公告,Uber Eats就表示因為目前仍未收到相關的正式公文,所以需要進一步多作了解細節,才後再作出回應,而foodpanda也說內部仍在討論因應的做法,暫時無法提供回應,可過有通路資深公關就認為,其實不論是什麼工作形式或工作內容,外送平台與外送員本來就應當為僱傭關係,應該遵守勞基法,才能對外送員有基本的保障。

美食外送平台其實可說是全球新興的產業,在台灣更是發展迅速,以Uber Eats、foodpanda及Lalamove這3家聲稱與外送人員為「承攬關係」的平台,因著彈性的工時,外送員不僅能「多勞多得」以換取更高的薪水,也讓不少有正職的人在空餘時間外送賺外快,所以一直吸引了不少民眾加入,至今已經約有5萬名外送人員加入,可見這種新的工作模式的確有不少支持的民眾。

不過以目前政府的法規來說,難以有規範可適用這新興的工作模式,台灣共享經濟協會認為「勞動部應積極發展以『服務業』為核心的勞動基準,並應尊重外送員工作型態與意願,勿以過時法規規範新經濟」,也因此推出的「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律公約」中就有提到,現今美食外送的新經濟模式興起,創造了新型態彈性的工作機會,因此才會以「外送夥伴安全保障」、「消費者權益」及「維護食品安全」3大方面出發,以共同制定出相關自主管理公約,避免以個案當通則,扼殺全台8萬外送員工作機會與社會安全網,因為當中不少外送員本是傳統勞動市場排除在外的服務提供者,現新興的彈性工作模式,的確能為其抒解困擾。

同時Uber Eats和汽車貨運業合作夥伴也已經加速研擬增加適當的商業保險,讓所有合作外送夥伴在使用平台接案時受到保險保障,但多家外送平台業者也曾經強調,未來期望能與相關單位多作對話,才是真正保障得了業者、外送員及消費者的三全之策,而台灣共享經濟協會也呼籲行政院可盡快召集跨部會協調溝通,「以長期立法層面為出發點,全面討論新興工作型態適用之法規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