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角戀對象控告 李婭莎專輯涉抄襲

李婭莎。(翻攝李婭莎臉書)

金曲台語歌后李婭莎2014年傳出與專輯製作人范揚景、樂觀音樂總經理兼經紀人鄭力銘三角戀,日前范揚景控告鄭力銘,未經授權即抄襲創作曲〈下輩子〉旋律,並公開播放、販售。智財法院判處樂觀音樂、鄭力銘連帶賠償16萬餘元,須將判決書登報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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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婭莎捲入三角戀。(翻攝李婭莎臉書)

范揚景指控鄭力銘抄襲創作曲〈下輩子〉旋律,再將歌曲命名〈後世人〉,並授權滾石唱片收錄在李婭莎2013年發行的《一個人‧唱情歌》專輯中,透過KKBOX、YouTube等網路數位平台及實體唱片形式公開發表、販售,憤而提告並求償60萬;鄭力銘供稱,〈後世人〉是追憶兄長車禍驟逝的創作,新北地院將歌曲送至師範大學音樂系鑑定,比對結果發現兩首歌在旋律、節奏的創作手法相似度達85%,在副歌的樂句方面則高達90%,確涉抄襲。
承審法官認為,透過郵件紀錄,鄭力銘確實曾接觸過范的創作曲,且〈後世人〉較晚創作,加上歌單記載「作曲Song By:樂觀音樂」,有誤導消費者嫌疑,已侵害歌曲的重製權、公開傳輸權、散布權及創作者的姓名表示權。
智財法院認定鄭侵害著作權,結算樂觀音樂因侵害行為獲利1萬餘元,以及未尊重原告著作權,抹煞創作者的努力等精神賠償,判處樂觀音樂、鄭力銘連帶賠償16萬餘元,並將判決書刊登一報全國版1日,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