韋禮安合約雙方喬不攏 福茂發聲明要提告

韋禮安去年於臉書公開表示與舊東家福茂唱片合約到期,結束合作關係,其後持續接洽其他工作活動,福茂唱片今日晚間發出聲明,認為韋禮安和福茂唱片合約尚未終止,且一再私接工作,嚴重違反合約,已於日前正式對韋禮安提告違約,也宣告雙方昔日合作情誼正式破裂。

韋禮安與福茂唱片合約喬不定,福茂今發聲明提告韋禮安。(截自臉書)

對此,韋禮安委任律師張承中代發聲明書,指出福茂合約中要求韋禮安必須錄製國語專輯唱片8張及90首歌曲,若未完成等於合約未結束,合約等於未定期限,形同永遠,如此條款不但背離一般實務上作法,永不到其經濟合約極不合理,也會被法院認定無效,雙方前經濟合作約已於2015年5月1日到期;此外,若以每首歌曲為單位,第90首歌曲「女孩(廈門版)」已於2017年10月18日上架,2018年1月17日宣傳期結束,故前經紀合約於當日到期。

聲明書指出,韋先生於2008年加入福茂音樂,十分感念10年合作知情,合約到期只是人生另一段旅程的開始,福茂對韋先生興訟令人遺憾,惟福茂與韋先生之法律關係,無論如何僅存於雙方之間,並不影響與韋先生合作之任何第三人。

 

福茂唱片聲明:

福茂唱片已於日前正式對韋禮安提告違約,他在與福茂唱片合約尚未終止之前,擅自在臉書公開表示與福茂合約到期、結束合作關係,不是事實,而後一再私接工作,嚴重違反合約。

2017年,公司基於體恤韋禮安辛苦多年,在當時韋禮安合約尚未到期時, 即向其提出願意為其調整拆分比例,並願意支付一筆預付金,但其卻不斷向公司提出更苛刻的條件,事實上合約並未結束,福茂唱片可以不予理會,但是福茂唱片基於惜才,仍然數次與其協商,希望滿足其需求,但是其一再加高條件,在最後提出的預付金超過他原有收入數倍以上,並提出不合理的分配比例,福茂唱片只得斷然拒絕。

2018年韋禮安違約時,福茂唱片仍然基於愛才從不對外透露出交涉內容。然而更甚者,令福茂唱片無法接受的是,聽聞韋禮安在向其他公司接觸時,竟仍然提出高價要求,並宣稱福茂唱片已經答應此條件,希望其他公司提出更高的條件才願意簽約,因此本公司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在此提出說明!

福茂唱片與韋禮安合作10年,不遺餘力建立起韋禮安音樂才子的形象,打造多首經典歌曲,福茂唱片為維護權益,正式對韋禮安提起告訴,已進入法律程序,盼媒體發揮公正之筆,匡正視聽。福茂唱片的用意只是不願事實被曲解,並希望維護唱片界和諧合理的運作!

 

韋禮安委任律師張承中代發聲明書:

一、雙方共同合作錄製商業上可供發行、發售知國語專輯唱片八張及90首歌曲(錄音製作),完成以上合約才到期,若一方消極不配合錄製,合約等於未定期限形同永遠,如此條款不但背離一般實務上作法,永不到其經濟合約極不合理,也會被法院認定無效,雙方前經濟合作約已於2015年5月1日到期。

二、退一步說「雙方共同合作錄製商業上可供發行、發售知國語專輯唱片八張及90首歌曲(錄音製作)」,每首歌曲以一著作權為單位,第90首歌曲「女孩(廈門版)」已於2017年10月18日上架,2018年1月17日宣傳期結束,故前經紀合約於當日到期。

三、韋先生於2008年加入福茂音樂,十分感念10年合作知情,合約到期只是人生另一段旅程的開始,福茂對韋先生興訟令人遺憾,惟福茂與韋先生之法律關係,無論如何僅存於雙方之間,並不影響與韋先生合作之任何第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