冒用藝人合照宣傳產品 張小燕不忍了「保留法律追訴權」

張小燕獲頒第54屆電視金鐘獎終身成就獎。(資料照)
張小燕獲頒第54屆電視金鐘獎終身成就獎。(資料照)

綜藝教母張小燕從童星到綜藝大姐大,縱橫演藝圈超越一甲子,去年第54屆電視金鐘獎更獲終身成就獎,多年不吝提攜許多優秀後輩,碰到粉絲要求合照也樂意答應,不料近日竟有不肖廠商利用和張小燕合照,在臉書宣傳自家保養品,張小燕官方粉絲團小編多次在貼文底下留言要求撤照、刪除不實訊息,不肖廠商仍不聽勸,今張小燕官方粉絲團發出嚴正聲明,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
張小燕官方臉書粉絲團小編今PO文指出,今年3月9日小燕姐與好友張清芳等人在餐廳用餐,應其他桌用餐女士之邀約合照,此張照片事後卻被「黃昱嘉先生、藍琪小姐、余洪濤先生、紅姐」等臉書帳號宣傳不實謠言,冒稱小燕姐受該產品吸引開始使用,澄清「小燕姊並不認識照片中合照各人,同時亦不知悉所謂產品為何,更無使用或推薦之意」,並嚴正表示「請您撤回您發佈的不實訊息,並請勿再使用含小燕姊個人肖像之照片或圖片於您的帳號」。

張小燕官方粉絲團3日po文,警告不肖廠商撤照並刪除不實消息。(翻攝臉書)

張小燕所屬大鵬經紀公司指出,小燕姐這20多年來只為公益廣告發生,不曾做任何商業代言,尤其旗下藝人要代言廣告,小燕姐都會提醒必須真的使用過該產品,畢竟身為公眾人物,所有行為必須負起公共責任,而小燕姐本人對於合照遭冒用一事感到相當訝異「怎麼會發生這種事,不應該這樣」。近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又適逢清明連假,小燕姐不忘提醒大家「還是要勤洗手、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離,大家都要照顧好身體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