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星何如芸與花蓮美侖飯店董事王敏錡16年婚變,正在進行離婚訴訟,王敏錡3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,每月給何六位數零用金,但何言論已嚴重污衊他及家人聲譽,直指兩人離婚主因是何消費習慣驚人,「珠寶總額相當於一棟豪宅」。對此何如芸今晚透過聲明稿反駁,除了控訴他未給予每月六位數零用金,且王先生未經告知隨即停卡,並要求何小姐遷出原住所地,並遭到換鎖,使其無法返家。
何如芸聲明稿如下:
聲明稿
謹代聲明如後:
一、關於家庭暴力乙節,王先生在聲明稿中指述何小姐是自行滑倒,但王先生在法院訴狀中已自承當日有推擠拉扯,有醫院就診紀錄可查,並有醫生及朋友可得為證,何小姐因孩子年幼為求家庭完整故而隱忍未對外求助。
二、雙方結婚十七年,何小姐結婚並育有子女後,專心照顧子女並離開演藝事業,而為全職家庭主婦。王先生提供妻子附卡消費,供其作為全家包括孩子家用,其中或因王先生高社經地位,何小姐身為其配偶,有其無法避免之社交需求,以維護集團形象。但所謂一棟豪宅的消費,顯然言過其實。王先生更未另外給予每月六位數零用金,有存摺為證。
此外,婚姻中王先生餽贈生日、結婚紀念日禮物,當時的心意和維護,如今反目成為尖銳的指責,情何以堪?實則,何小姐與王先生溝通離婚時,王先生未經告知隨即停卡,並要求何小姐遷出原住所地,並遭到換鎖,使其無法返家。
三、關於王先生將何小姐位於淡水之房屋貸款,至今未予償還乙節;96年間王先生告知何小姐有資金周轉需求,請何小姐提供權狀等配合貸款,98年再次要求以該房屋融資,並宣稱翌年返還,但毫無音訊,使居住在內之何小姐父母惴惴不安。至於王先生所稱泰國SPA產品,此為王先生開設宜佳國際有限公司代理產品,當時王先生要求以何小姐為名義負責人,以其知名度作為商業行銷,但實際經營者自始至終為王先生,且持股仍至少高達86%,此有經濟部商業登記公示資料可查詢。如今卻推諉為何小姐經營不善,顯非事實,誠令人遺憾。
四、另關於外遇乙事,除王先生親自書寫的書面資料可查外,另何小姐將以侵害配偶權以為救濟,不再多言。
何如芸
賴芳玉律師
2020.06.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