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青青去年捲入仙人跳事件,她21日首度出面談整件事原委,另一網紅放火去年9月到她住處,被陳男強拍裸照、簽本票,最後付出25萬才安全脫身,事後放火報警處理,全案進入司法程序,青青強調自己把放火當姊妹,當時沒有第一時間出來面對,是因那時簽約的合作公司要求,「幸好司法已還我清白,我在這個事件是證人,真的沒有涉入仙人跳」。
青青表示:「認識陳男大概半年左右,去年八月,關係進展好時,發現對方手機很多曖昧簡訊,情人節前夕,我問對方是否要一起過情人節,他卻叫我自己去找別人,所以我自己的認知,覺得這是一種分手的意思。」她與放火則是去年七月底在夜店,放火主動認識,「與他成為朋友後,放火經常透過訊息,表達他在人際、家人、工作等方面遇到的瓶頸,希望我可以陪伴他」。她提及早在事發前,放火就去過她在蘆洲的家,甚至開玩笑穿起她的真理褲詢問:「我漂亮嗎?」讓她以為對方是姊妹。
放火事後對陳男提起妨礙自由等告訴,經法院審理,青青以證人身分被傳喚,經過監視器佐證,證實她並不在現場,所以法院也排除她是嫌疑人的可能。而事件爆發後,青青形象大損,演藝工作幾乎停擺,幸好遇到現任老闆給工作,目前她在活動公司負責房屋設計、網路行銷、實體活動、電商等業務,老闆今天也陪她一起站出來面對大眾。放火目前與她沒有聯繫,她則喊話:「我願意站出來和他一起面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