鍾欣凌自爆曾因太愛吃 挪用班費買零食

鍾欣凌曾因太愛吃挪用公款買臭豆腐。(盧褘褀攝)

鍾欣凌在家排行老么,上有2個哥哥,自小就是爸媽的掌上明珠,只要她想要的東西或事情,爸媽都會盡量滿足她的需求,6歲那年,她想學鋼琴,爸爸隔天跑去買了一台鋼琴,讓她在家裡學鋼琴;小學時學校合唱團比賽,她想要當伴奏,當時爸爸是學生會長,於是用特權打電話校長說:「女兒想當伴奏」,讓她如願當了伴奏,爸媽雖在各方面滿足她的需求,卻也養成鍾欣凌驕縱個性,在學校被同學討厭。自認從小人緣就很不好,「每次學校分組,最怕人家說兩人一組,因為都沒有人要跟我分在同一組。」讓她曾因此感到難過,但樂觀的個性,讓她藉由食物找到快樂。

自爆小時候很愛吃東西,「因為當時是班上的經濟股長,肚子餓的時候就會挪用班上班費,跑去買臭豆腐、零食來吃,等到過年期間有拿到紅包時,再用紅包補回公款裡頭。」從小就有這種借錢去吃東西習慣,全都因為太愛吃,最後被發現時,老師還為此特地到家裡拜訪,當時爸爸還是銀行上班,他對錢很仔細,每天到要記帳,知道女兒「挪用公款」,認為就是品格有問題,「但他不但沒有罵我,還把事態嚴重性分析給我聽。」因為爸爸的教誨,讓鍾欣凌自此學會了每天記帳的好習慣,一直到現在為人母,她每天花多少錢都會記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