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播秦綾謙因前年爆發密會小鮮肉的桃色風波,新北地院日前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前公婆判刑,但前夫及前婆婆因不滿周刊前年報導她與前夫家相處的細節,指控周刊內容與事實不符合,求償600萬元。台北地院30日上午開庭,秦綾謙與吳炳輝均出庭,但2人在法庭上零互動。
秦綾謙事後在臉書發文表示,「僅11個月的婚姻,沒小孩沒金錢往來,我只求離散」,認為離婚3年仍沒真正擺脫「這家人」,根本是一次次的凌遲,她也表示:「什麼時候才能放過我?」,認為這段時間心理不斷受到的折磨,但她只想好好過日子,她說:「婚姻失敗的女性,付出代價,是要被這樣被毀掉人生嗎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