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達仁又收到官方回函 衛福部這麼說

84歲的傅達仁因罹患胰臟癌,先前積極與瓊瑤推動安樂死法案,他並上書總統蔡英文,不過總統回信以「牽涉法侓、醫學、哲學、宗教、倫理道德、社會文化、層面,必須詳加研議」,等於給軟釘子,但他仍不放棄。他曾表示過自己的生命所剩不多,近日也在臉書分享和家人正在瑞士展開「最後旅程」。
22730188_1172388729528399_5118152065215517461_n.jpg他今(9日)凌晨在臉書貼出衛福部的回函,語多無奈:「出國前夕還接到衛福部回函,唉!還是一樣的內容,我已寫下『傅十條』分項回答。」
臉書全文:
19號寫告别信給總統,感謝她回信 ,不過對安樂死合法化,奮鬥一年來,府、院、部回函一律制式:牽涉法侓、醫學、哲學、宗教、倫理道德、社會文化、層面必須詳加研議,日子不多了!請大家耐心看完!我必須一一說清講白:
一、54年前中山女高17歳學生王曉民嚴重車禍成植物人,株連父母大痛苦,哀求安樂死被拒絕,當時制式回函內容 應和現在一樣!結果王生躺了47年才死。54年來台灣多少絕症人
,生不如死,而自殺或殺了老婆再自殺者不計其數,還有自殺沒死的人更多!慘絕人寰!
二、法律上,卡在我們自殺者不加罪,但幫助自殺者有罪,而歐美實行安樂死國家是:善意幫助自殺無罪!這不能修法嗎?
三、醫學上:台灣是洗腎王國,插臥病人比美國多五到八倍,不解救百姓的大痛苦嗎?
四、哲學上:「白馬非馬」絕症自願者是白馬一族!其他黑馬、花馬、黃馬的「馬」不能決定白馬一族的死活!
五、宗教:瑞士、荷、比、盧,哥、美、加等行安樂死的民主人權國家皆基督教國家。法律超越宗教!况還可「不自願」
六,倫理道德:殺了絕症老伴再自殺 ,還有什麼倫道?
七.社會文化:台灣已是老人社會,每年十萬癌未患者有110人自殺,已成世界第一,而美國才十人。
八、絕症,自願,不影響他人自由、實行個人人權,節省國家預算,減少後代麻煩,為年輕人立保險。有一天老了絕症了,因國家有安樂死法可申請獲准後吃一包藥或一塊糖,3分鐘左右不痛睡著而亡。如此善法、不立法,違憲。
九、安寧治療和安樂死不一様,但在先行國都是一齊實行,而並行不悖,絕症自願者可以人道尊嚴的實行選擇權。
十、所以在生命自主權法中,絕症自願者除放棄治療,安寧治療外,加上安樂死選擇權即可,修法就好了。

23319316_1181372915296647_1006357820993788720_n.jpg
傅達仁(右三起)與太太、兒子正在瑞士旅遊。取自臉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