製作人詹仁雄曾製作過《康熙來了》等許多知名節目,5年前與新世界雲公司合拍偶像劇《PM10-AM3》,卻私下用個人公司野火娛樂公司與多家平台簽約,遭擁有著作權的新世界雲公司控告背信,高院23日維持一審判決,認為證據不足將詹仁雄判處無罪確定。
檢方起訴指出,新世界雲公司主張與詹仁雄合作拍攝這部偶像劇,公司是出資拍片者並擁有著作權,不過,詹明知若簽約,應由新世界雲公司出面,卻以野火娛樂與樂視網等多家公司簽約,而檢方偵辦期間,詹仁雄稱只收了新台幣90多萬元,其他已簽約公司尚未付款,否認涉及背信罪。
詹仁雄遭控以野火公司或北星公司名義,先後與第三人簽訂時段託播合約書並收受授權費,新世界雲指稱當初僅委託詹男負責尋找播放的平台,若平台有意播放該部戲劇,應與新世界雲簽約取得授權,但後來新世界雲才知版權被偷賣,因此憤而提告。檢方起訴後,詹仁雄發表聲明喊冤,他說跟新世界雲接洽並非他本人,但他認為對方一再透過媒體放話,覺得很困擾委屈,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,台北地院判他無罪,檢方不服提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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